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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送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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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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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各省辖市招办、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招办〔2013〕386号)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豫招办[2013]5号)精神,现将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送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暨专科层次补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入学报到等手续。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按生源所在省分别汇总,在规定时间内传报生源所在省招办。

高校向我省报送名单的范围应包括2013年普通高校在豫招生网上录取各批和各类所有未报到新生。报送时间定于9月16日(周一)8点至9月19日(周四)18点,报送办法见附件。

我办根据高校报送的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另行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同时,我省还要对这些考生录取不报到的事实载入考生个人电子档案诚信记录,在下年招生录取时提供给高校参考。凡高校未报送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视为高校在校学生,下年不得报考普通高校招生。

报送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高校务必高度重视,抓紧做好录取新生通知书发放、未报到考生核查等工作。要按照省招办网上核准录取的考生名单,逐一认真核对,落实准确。核对工作要责任到人,谁核对、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报送的名单准确无误。由于漏报、误报相关学生名单,造成报到学生学籍无法注册、未报到学生下年高考无法报名等遗留问题的,有关高校要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